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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是單純抱怨文,起因是今天收到一張紅單......

時間是去年年底,在基隆路上,機車超速...機車超速...機車超速......

看了許久,懷疑我眼花了,在看看附上的照片...沒錯,就是我跟愛車阿Q的背影 orz...

一直以為摩托車不會有超速的問題,而且我騎車也不算很快

那天的時速63km...限速50km,可容忍到60km,我就多了那麼一滴滴...

於是消費券的3600還沒拿到,台北市政府就先跟我搶1200回去,你好樣的

最好是滿街都可以50km慢慢騎,到時候保證台北市交通塞暴 ˋˊ

照片上空空蕩蕩,就我騎在基隆路的四線道上,實在滿肚子怨氣

不過反正是違規了,也只好認了,所謂惡法亦法就是說這種鳥事...

時速50大概是滿街還在騎腳踏車時候的規矩,也真虧了這些官員、委員沿用至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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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想我第一次違規,當年剛開始騎車,在一個下著雨的夜裡,衝過了紅燈...
其實我認為應該是在黃紅燈之間...很微妙...不過警察只開我紅燈越線,我認錯...

第二次是收到照片,在公館的繁忙馬路上,我騎到了快車道上...
我錯了,但是回頭看看...
目前該路段的禁行機車已塗掉,因為附近是公車站牌,摩托車會被擠到快車道上......

第三次依然是照片,這次在承德路的擁擠車潮中,我又騎上了快車道...
我錯了,但是再回頭看看
目前該路段的禁行機車也移動位置了,因為前後二個路段的馬路寬度不對等,我這邊的機車區直行往前就直接進入快車道......

第四次是被警查杯杯在家門口攔住,原因是T字路口還是要待轉...我忍不住想罵髒話
因為原本可以直接左轉,沒宣導就開罰,然後標誌躲在人家店招牌後面......
最火大的是,過了不到一年,又開放直接左轉了......

我XXX你的XXX,警察是太閒沒事做嗎,搶錢也不是這樣,吃相未免太難看了 ˋ"ˊ

拍照的跟狗仔隊一樣,拖車的根本是擄車勒贖,我XXX的台北,垃圾政府,整個火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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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跟大家抱歉,違規是我的錯,只是有些怨氣實在積在心裡太久了
讓我放肆的抱怨一次,心情就會好多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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